1.本次重考时间为9月5日—9月6日,具体安排详见考试日程表(附件)。
2.按学校有关规定,对于取消考试资格者、期末考试旷考、违纪及卷面成绩为0分等的员工不允许参加重考,须参加重修考试。
3.日程表中无名单的员工9月4日前到教务处教务科核实,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4. 参加考试时,员工必须持身份证、校园一卡通或考试专用准考证,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5.员工参加考试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珍视前程。教务处、员工处将加强巡视,发现违纪将严肃处理。
附件: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重考(补考)日程表.xls
02145533eyo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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