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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关于加强全市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05-27 [来源]:亚洲bet356体育在线官网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2008年4月14日长春市疾控中心再次召开了风疹等呼吸道传染病控制工作会议,并下发了长卫法监发(2008)10号文件《关于加强全市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为了落实会议与文件精神,现将长卫法监发(2008)10号文件上传到校园网上。请广大师生高度重视,共同有效控制风疹等呼吸道传染病。

附:

1.《关于加强全市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

2.《学校风疹疫情预防控制指导意见》

长春市卫生局文件

长卫法监发《2008》10号

关于加强全市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卫生局),市卫生局监督所、驻长各类学校:

近日,我市部分学校传染病呈上升趋势,影响了师生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的教学秩序。为了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时间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全市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严防学校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依法落实责任

各类学校要明确董事长是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卫生责任制度,明确领导负责,形成一把手负责总责、主管领导具体负责,上至董事长,下至老师的传染病防控网络。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抓实、抓好、抓到位。

二、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学校传染病防控制度

各学校要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结合本校实际,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规章制度,并在措施上强化晨检、缺课病因追查、消毒、隔离、接触者观察等一系列制度的落实,协调解决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切实建立起多部门合作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管的良好局面。

三、完善落实传染病防控各项措施的保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和工作通报制度,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防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本辖区学校进行监督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落实。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认真承担辖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的指导工作,与学校一道共同落实好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

各学校要从人、才、物等方面对传染病防控工作给予支持,充实消毒药等必要的物资,保证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四、强化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

各学校通过宣传栏、班会、讲座、板报、广播、网络等多种形式对员工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使员工掌握必要的卫生防疫知识,增强自身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意识和能力。

五、加大《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力度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在传染病防控过程中加大检查力度,督促学校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学校防控工作中因领导部不力、制度不全、做事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学校传染病疫情发生、扩散或出现迟报、漏报、瞒报的,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查处,并建议教育行政部门追究相关学校主要领导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加大对学校内设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院内感染、消毒隔离、疫情报告等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的管理,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加强对消毒产品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二OO八年四月十四日

集团风疹疫情预防控制指导意见

一、成立风疹防控组织机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院(系)主任、辅导员、班主任、班长等药每日认真筛查发热、出疹病例,落实专人负责缺课员工登记和每日数据报告工作。指定负责人每日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二、所有学校的教室和寝室均要强制性对流通风,每日至少4次,每次均在20分钟以上。

三、教室、寝室、食堂、图书馆等员工聚集场所要随时消毒每日至少两次使用0、2%的过氧乙酸进行空气喷雾消毒。各学校要备有足够数量的消毒药和消毒设备,要有通风和消毒记录。

四、大中专院校医院要设立风疹隔离病房对传染源进行隔离治疗。无校医院的学校要设立临时隔离宿舍对病例隔离。家住本市的员工不需要住院可回家隔离治疗。

五、建议病例密切接触者服用板蓝根冲剂等药物预防。其他员工可由校集体提供板蓝根、大青叶煎水服用。

六、本着知青自愿的原则,建议对除风疹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以外的人群接种风疹疫苗,以形成有效的免疫屏障。

七、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报刊和开展讲座、发放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开展风疹、麻疹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让员工了解风疹传播途径和正确的预防方法,减少群聚活动,增强师生自我保护能力。抽查在校员工呼吸道传染病防病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OO八年四月十五日

市疾控中心联系电话:84692150(免疫规划科)、84692153(传染病控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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